“魔改”米老鼠?没那么容易

2024-02-12 07:52:38 来源: 《环球》杂志

2022年9月9日,第七届“D23”迪士尼全球粉丝大会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阿纳海姆会展中心开幕

文/崔赫翾

编辑/乐艳娜

  进入2024年,首部以米老鼠为主角的动画短片《威利号汽船》的版权保护期结束,这意味着华特迪士尼公司失去了初版米老鼠的专有版权。

  失去专有版权,表示初版米老鼠这一形象进入公有领域,可以被公众随意使用及进行二次创作。这已经是华特迪士尼第三次遇到和米老鼠相关的版权“危机”了,此前两次都被人们称为“地表最强法务”的该公司法务集团成功化解。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过度的版权保护不仅会打击更多创作者的热情,也有可能对社会发展与创新带来一定的阻碍。

“第一桶金”

  1987年,日本滋贺县一所小学的106名学生为了庆祝毕业,花两个月时间在游泳池底部各画了一个米奇和米妮的巨幅头像,这件事随后被报纸报道。华特迪士尼在日本的分公司看到后,立即向学校发出警告,要求擦除两幅画像,否则对方将面临侵权起诉,最终校方只好选择妥协。

  《威利号汽船》于1928年首次和观众见面。其中的米老鼠形象与后期版本穿红短裤、戴白手套、脸型更圆润的米老鼠有所不同,它没有手套和超大号的鞋子,眼睛是黑色小椭圆形,没有瞳孔,但米老鼠欢笑的力量给彼时身处经济大萧条中的人们送去了希望。

  这部不足8分钟的短片首映持续了两周,迪士尼兄弟工作室每周从中获得约500美元的收入,成为米老鼠这一IP为迪士尼捞到的“第一桶金”。

  此后的几十年,米老鼠变成了美国流行文化最具标志性的角色之一,曾在数百部电影、电子游戏和电视节目中担当主演或客串。米老鼠和它的朋友们IP版权价值巨大,曾以58亿美元(约合414.4亿元人民币)的身家登上《福布斯》杂志“虚构形象富豪榜”的第一位,每年为华特迪士尼公司带来几十亿美元收入。

“维权狂魔”两次“续命”

  面对米老鼠IP带来的如此丰厚的天价回报,华特迪士尼公司不惜重金聘请律师,在全球打侵权官司。该公司拥有约350名法务人员,2016年,首席法务官年薪高达1147万美元。

  曾有这样一个调侃:如果你在火星落难,想在最短时间内获救,唯一方式就是在地表画一只巨大的米老鼠,坐等华特迪士尼公司法务部以最快的速度赶来起诉。

  真正让华特迪士尼公司法务部门名声大噪的,其实是其推动了美国《版权法》的两次修订。受1709年英国《安妮法》影响,美国1790年颁布了第一部《版权法》,其中规定,作者享有作品自出版之日起14年的初次保护期限,14年之后,如作者健在,可申请14年的续展期。

  1831年该法进行了修订,初次保护期限延长至28年,再加14年的续展期。1909年该法再次修订,续展期由14年延长至28年。

1月20日,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迪士尼冒险乐园,人们在庆祝农历新年活动上合影留念

  根据1909年《版权法》,初版米老鼠的版权最长保护期限是56年,也就是说华特迪士尼在1984年就会失去其专有版权。但1976年,在该公司的游说下,美国《版权法》再次修订,规定1978年1月1日之后作品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1978年1月1日之前的作品,则在初次保护期限加上续展期共56年的基础上再延长19年,共计75年保护期,初版米老鼠版权因此将于2003年进入公有领域。

  据美国《洛杉矶时报》报道,1987年到1990年,华特迪士尼公司政治行动委员会在美国联邦政府官员和立法者身上花费了约75万美元的游说款项。1998年,美国国会通过《索尼博纳版权期限延长法案》,将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的保护期再延长20年至70年,以与欧盟取得一致。由于华特迪士尼公司代表在国会听证时大力支持该法案,该法案因此又被称为“米老鼠保护法案”。由此,初版米老鼠的版权保护期延长到95年,截止日期是2024年1月1日。

“永远占有”

  2024年元旦,初代米老鼠解除专有版权的当天,游戏和软件平台Steam就上线了一款名为《侵袭:源起(Infestation:Origin)》的生存恐怖游戏。这是一款多人联机游戏,玩家需要扮演消灭者,清理各种来自都市传说、恐怖故事的恶灵,而米老鼠就是恶灵之一。

  在接下来不到一周的时间内,世界各地的人们纷纷在社交平台上“魔改”米老鼠——

  1月4日凌晨,独立影音制作公司IGN发布了新片《米老鼠陷阱》的预告片,片中气氛阴森恐怖,戴着米老鼠头套的神秘人潜伏在阴暗中,准备对一群被困在游乐场的年轻人痛下杀手。

  据美国《综艺》杂志报道,导演史蒂文·拉莫特将根据米老鼠形象制作恐怖喜剧。该片尚未公布片名,暂定春季开始拍摄。

  “魔改”米老鼠,“地表最强法务”没招了?

  当然不是。首先,为了契合每个时代的主流审美和动画技术,95年来米老鼠的形象和性格不断改变。它的每一次微调,都有一份独立版权,每一份独立版权也都享有95年的版权期保护。比如,米老鼠在1929年戴上手套,1930年有了宠物狗布鲁托,1932年出现在彩色动画中,等等。

  现在华特迪士尼失去的,仅仅是1928年初版米老鼠的专有版权,其后的其他版本仍不得被随意使用进行二次创作及改编。若要使用这些版本的图像或影音,仍需取得华特迪士尼的授权,否则可能会遭到控告或求偿。

  其次,即便版权到期,华特迪士尼还拥有初版米老鼠的商标权。根据美国法律,商标保护周期是10年,每隔10年可以进行续展。理论上,华特迪士尼可以无限期享有米老鼠的商标权。

  值得注意的是,米老鼠形象即使进入了公有领域,早已在过去近100年时间里和迪士尼紧密捆绑在了一起。无论我们在哪里看到米老鼠,都会下意识地与迪士尼产生联想。从这个角度来说,华特迪士尼获得了对于米老鼠在另一种意义上的“永远占有”。

垄断也是牢笼

  过去几百年里,版权保护制度通过明确保护知识产品产权的方式,有力地提高了知识产品生产与社会科技文化发展的效率。但作品如果永远被垄断,为创作者私有,也会对社会发展带来一定阻碍。

  以美国为例,受到经费的限制,无论是编写教材还是准备考试材料,学校都会尽量使用不受版权保护的材料。如要购买版权,版权所有者可能会抬高要价,或者附加一些诸如不准给文章加副标题、小标题之类的限制性条件。更糟糕的是,有时候完全查不到版权所有者是谁,或者根本得不到回应。

  1998年通过的《索尼博纳版权期限延长法案》更是让这一情形雪上加霜,因为这意味着学校老师只能使用陈旧的材料教学。

  其实,在这一法案通过前,包括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里德曼在内的多位经济学家便联名发布了公开请愿书,希望美国政府能够从更为广阔的社会利益去考虑,让包括米老鼠在内的知识产权能够为全人类共享。

  2009年,美国杜克大学教授兰格在其撰写的《不得立法》一书中,大胆倡议重建著作权制度:作品公开后,融入当代文明中,成为社会文化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公众在合理使用及其他著作权之条件限制下,对其享有自由使用、撷取之权利。

  现代人的绝大多数作品,事实上也都借助了人类社会多年来的文化存量知识。迪士尼动画作品在生产过程中同样大量汲取了公有领域的养分,比如《三只小猪》《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改编自经典儿童文学作品,影片中还大量采用《春之歌》《威廉退尔序曲》等古典音乐,也正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迪士尼才成为了20世纪以来最伟大的造梦机之一。

  (作者系瞭望智库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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