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和《第33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通知》,新华社音视频部制作播发的作品“我与总书记‘同框’”系列报道拟自荐参评第33届中国新闻奖。现将作品相关信息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
联系人:杨阳 010-63076688,15901051659
联系邮箱:217208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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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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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和《第33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通知》,新华社音视频部制作播发的作品“我与总书记‘同框’”系列报道拟自荐参评第33届中国新闻奖。现将作品相关信息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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