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十五五”开局之年,在全国两会召开前,为更好增进各级国家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同广大网民之间的沟通交流,倾听人民呼声、汇聚人民智慧,新华网推出“两会民声直通车”建言征集活动。邀请广大网民就日常生活中碰到的各种痛点、难点、堵点建言献策。我们将把征集到的意见建议传递给代表委员和相关部门,努力推动问题的解决。
网民“新华Z3kA0s”留言:
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如何确保新型资产与法律适配的可持续性,实现二者动态协同、良性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辽源市水务集团公司排水维护队队长白玉晶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辽源市水务集团公司排水维护队队长白玉晶回复: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自2016年施行以来,为规范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发挥了重要制度保障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部分条款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在和将来的发展需求。
我建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相关条款作修改完善,以适应新时代数字经济与“双碳”目标发展要求。
一、扩大资产评估范围,明确将无形资产纳入法定评估对象。将数据资产、知识产权、碳资产等无形资产依法纳入评估范围,完善评估对象界定,满足新型资产估值与市场化配置需要。
二、统一监管执法主体,健全行业监管体制。调整监管职责条款,确立财政部门为资产评估行业统一监管和执法部门,理顺监管职责,避免多头管理,提升监管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完善评估准则与信息披露制度,强化执业质量监管。增加专业准则和信息披露相关内容,强化评估程序、价值依据、风险提示等信息公开,健全执业质量管控体系,提高评估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