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记者王子铭、冯家顺)记者3月10日从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会议获悉,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建议,根据全国人大代表意见,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修改稿明确电器电子、机动车等产品的设计应“加强有害物质源头减量和替代”。
在10日上午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春鹰作了关于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报告指出,草案对产品的绿色设计作了规定。有的代表建议,加强电器电子、机动车等产品的绿色设计,从源头减少有害物质含量。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将草案相应条款修改为:电器电子、机动车等产品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按照国家规定加强有害物质源头减量和替代。
同时,草案对电器电子、机动车、铅蓄电池、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建立废旧产品回收体系作了规定。有的代表建议,进一步强化生产者责任延伸,明确生产者履行回收和利用责任。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将草案相应条款中的“实现有效回收和利用”修改为“履行回收和利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