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丨保护残疾人免遭家庭暴力,看司法如何破局-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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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4/13 15:04:02
来源:新华社

拍案丨保护残疾人免遭家庭暴力,看司法如何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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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十周年。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的反家暴典型案例中,“陈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涉及残障群体家暴维权,彰显国家对残疾人群体在家庭关系中特殊保护的高度重视。

  案例中,陈某因残疾无独立经济来源,家庭生活开支完全依赖丈夫刘某。2025年6月,双方因生活琐事争吵,刘某对陈某实施殴打,造成其听觉、视力受损。刘某拒绝为陈某办理入院手续,并在陈某自行入院后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强制其出院。陈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审理法院认为,刘某在实施殴打行为后,利用其家庭经济支配地位,通过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剥夺就医机会等方式实施经济控制,形成持续性精神压制,迫使陈某服从其意志,该殴打行为与经济控制构成叠加的家庭暴力。人民法院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如果受害人是生活独立性较弱的残疾人,衣食起居、经济基础均高度依赖加害人,对寻求帮助会有更多顾虑。

  “遭受家庭暴力的残疾人通常受教育水平较低、经济状况较差,不仅维权意识低、维权能力弱,对家庭成员往往更为依赖,导致他们面临家庭暴力侵害时,不敢、不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有关专家介绍残疾人面临家暴时所处的不利态势。

  此外,由于自身处境和身心障碍的双重限制,残疾人难以顺利表达意愿、找到有效救济途径,其诉求和求助易被误解和忽视。执法、司法机关对家暴事(案)件的处理,有时并不能彻底消除家暴再次发生的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介绍,残疾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中,主要家暴形式是辱骂、恐吓等精神侵害。保护残疾人免遭家暴,该如何破局?

  “陈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中,陈某因无独立经济来源,难以应对刘某对其实施的限制就医行为。仅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难以产生较好的干预后果,需要通过帮扶就业解决其后顾之忧。

  裁定书送达后,人民法院依据“一站式”联动闭环干预机制,向辖区派出所、居民委员会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监督刘某履行裁定内容。

  “为了解决申请人陈某无独立经济来源,难以应对配偶刘某实施限制就医行为的问题,人民法院联合当地有关部门共同进行风险评估,结合残疾人就业政策帮助陈某进行就业培训,使其具有依靠劳动取得一定经济收入的能力。”陈宜芳表示,立体化保护特殊群体,为破解经济控制型家暴难题提供了有益司法实践。

  十年来,最高法会同中国残联等部门,健全合作机制,强化对遭受家暴残疾人的帮扶救助,完善残疾人法律服务和诉讼服务。完善家庭暴力发现机制,明确村(居)委会、社工机构等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暴时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为方便受害人诉讼,近亲属和公安、民政、残联等可根据当事人意愿,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加强对受害人帮扶救助,减轻残疾人的后顾之忧。最高法数据显示,人民法院十年来审结的3.3万件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中,申请人为残疾人的案件占比为0.19%,涉残疾人家暴案件数量较少。

  下一步,最高法将继续指导各级法院依法审理各类涉残案件,加强部门间合作,共同形成对特殊群体的立体化保护;中国残联将继续积极配合推动有关部门,加大对反家庭暴力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推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有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特殊的关爱和保护。

  通过“制止暴力+帮扶就业”,帮助残疾人从根本上摆脱困境、提升维权能力,既治家暴“已病”,也防范再次家暴的“未病”;既对家暴问题表象“治标”,也对家庭关系不平等根源“治本”,给残障群体的生活播撒法治阳光。

  统筹:杨维汉、孙闻

  记者:魏冠宇、周闻韬、冯家顺

  编辑: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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