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评论员:以法治固根本,用规划谋长远

新华社评论员:以法治固根本,用规划谋长远

2026-03-14 23:04:16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题:以法治固根本,用规划谋长远

  新华社评论员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日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国家发展规划法的诞生,是我国规划制度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开启了法治保障国家发展规划实施、强化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新篇章,将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政治优势,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一条重要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个重要政治优势,有利于实现党的领导,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利于前瞻性把握战略问题,有利于保持事业连续性。新中国成立以来,从“一五”计划到“十四五”规划,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已编制和实施14个五年规划(计划),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彰显了独特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治理优势。在制定实施五年规划的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创造积累了丰富经验,包括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全国一盘棋,坚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坚持规划法定原则等。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必要认真总结长期以来国家发展规划工作的成功经验,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对国家发展规划工作应当坚持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理念予以明确,对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实施及其监督等具体程序作出全面系统规定,为在法治轨道上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国家发展规划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发展规划法立法工作,对加快出台国家发展规划法、强化规划编制实施的法治保障提出明确要求,为国家发展规划法立法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是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内在要求,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制定遵循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规划法定、坚持实践导向、坚持统筹协调等重要原则,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实施及其监督的全过程各方面,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所在。制定和实施国家发展规划法,对于加强党中央对国家发展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发挥我们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发展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发展规划法既是一部实体法,也是一部程序法,分为总则、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国家发展规划的审查和批准、国家发展规划的实施、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监督、附则等共6章38条,内容丰富,系统全面,体例科学。国家发展规划法将散见于其他法律中的规定进行系统集成、补充完善,把长期以来国家发展规划工作中形成的成功经验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以法治引领和保障国家发展规划,有利于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提升新形势下国家规划体系整体效能,更好发挥国家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国家发展规划法是以宪法为依据,规范国家发展规划制定、保障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基本法律。我们要深入理解国家发展规划法的立法意义和法律内涵,全面系统把握、准确严格执行,把法律作出的规定贯彻落实到国家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各环节,让党和国家的战略意图通过法定规划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把宏伟蓝图变为现实,必须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规划法定原则,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发展规划的相关工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贯彻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法,坚持依法制定实施规划,以法治固根本,用规划谋长远,确保现代化建设一张蓝图绘到底,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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