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 题:科技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科技部有关负责人21日就意见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问:应如何理解意见印发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系列重要论述,指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强调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各地区各部门及有关方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齐心协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科技创新正为我国产业向新向优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纳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作出专门部署。此次,中办、国办印发意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新形势下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作出全面谋划,对于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建成科技强国、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的总体考虑和主要框架。
答:意见作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综合性文件,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对深度融合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方向、实施路径等作出顶层设计,强调以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目标,以构建企业主导、各主体协同的产学研融通创新体系为重点;突出以改革激发活力,打破“先有成果再考虑转化”的惯性思维,既要求科技创新要强化应用导向,又强调产业发展要明确科技创新任务,从融什么、怎么融、谁来融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政策举措。
意见主要包括八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部分至第七部分为重点任务,第八部分从加强组织实施方面提出了要求。
问:意见主要作出了哪些部署?
答:意见分别围绕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无缝对接、以高质量科技供给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提高创新资源统筹配置效能、营造深度融合的良好生态、拓展深度融合的发展空间6个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
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相互交叉、互融共促、协同发展,科技创新为产业创新提供内生动力,产业创新为科技创新创造价值。围绕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无缝对接,意见提出了健全创新统筹机制、改革任务组织模式、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途径、强化场景驱动创新4方面举措。
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表现形式为催生新产业、推动产业深度转型,因此要及时将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在以高质量科技供给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方面,意见提出了以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以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以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3方面举措。
企业是产业发展的基本单元和创新创造的主力军,是创新链和产业链的结合点,要把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贯穿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全过程。在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方面,意见提出了全面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加快培育壮大科技企业、加强创新主体协同联动3方面举措。
聚焦系统布局和优化配置创新资源、破除制约创新要素顺畅流动的障碍,在提高创新资源统筹配置效能方面,意见作出了相应部署,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加强人才协同培养和使用,建设融合创新平台。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做到既“放得活”又“管得好”,凝聚各方合力,强化政策保障。在营造深度融合的良好生态方面,意见提出了3方面举措,包括健全激励创新的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技术标准建设,完善创新激励和评价政策。
意见还提出,拓展深度融合的发展空间,支持地方开展深度融合先行先试,引导各地立足禀赋优势锻造科技长板和产业特色。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