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正迎来“棋至中局”的关键时点。4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在湖南株洲举行现场推进会,聚焦用足用好改革关键一招,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各中央企业、各地要在抓重点的同时,全面落实好本单位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70%以上主体任务。”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王宏志在会上表示。
来自会议的信息显示,为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的堵点卡点,加快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国资国企正加快探索落实创新包容机制、用好中长期激励、“形神兼备”深化市场化机制改革等一系列更大力度、更为精准的改革举措。
国务院国资委4月28日在湖南株洲召开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现场推进会。新华社记者 王希 摄
落实创新包容机制,“此路不通”也是科技成果
新一轮国企改革行动实施以来,各央企、各地着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一体推进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有效发挥了科技创新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主导作用。
相关改革如何推向纵深?此次会议明确,下一步,攻坚重点包括完善创新精准考核和中长周期考核激励机制,以及真正落实创新包容机制。
具体而言,一方面,对基础研究、前瞻性颠覆性研究,要建立中长周期考核和差异化支持制度;要以鲜明的导向加大对创新骨干人员的激励力度,把工资总额增量优先用于作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科研团队工资总额实行单列,尽快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扩面。
另一方面,国资国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要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对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且未牟取非法利益的,不因科研路线选择、科技成果后续价值变化而承担责任。“在实践中,企业可以根据具体创新项目作出详细规定,务必抓紧动起来。”王宏志说。
应该看到,科研探索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只要是扎扎实实搞创新,即使暂时遇到挫折,证明“此路不通”也是科技成果。对于前沿性、基础性、颠覆性等高难度创新更是如此。
业内认为,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尽管落实创新包容机制只是整个创新组织体系中的一个“小”环节,但却是关系到能否让广大科技工作者放下包袱、勇于创新的“大”问题。创新包容机制与正向激励手段相互补充,将有效保护创新积极性、激发创新活力。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更有针对性的支持举措
切实发挥国资央企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是本轮改革的特点,也是工作重点。
去年以来,国有企业狠抓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调整按下“加速键”,特别是央企产业焕新行动和未来产业启航行动全面启动,相关企业在人工智能、新材料等关键领域加速布局落子。
在王宏志看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国资国企既要有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又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下一步需要实施更有针对性的支持举措。
一是要考虑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必经的“战略亏损期”,对这些产业和相关基金,区分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等不同发展阶段,实施差异化、长周期的考核评价和中长期激励机制,算好全局账、长远账。
二是要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加快节能降碳、老旧化工设备更新改造、清洁生产改造和工艺革新,积极开展绿色先进适用技术攻关及应用,增强高附加值、绿色低碳的高端产品有效供给。
深化市场化机制改革,要突出“形神兼备”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期间,三项制度改革等体制机制类任务取得不少突破。
在解决了相关制度从无到有的问题后,新一轮改革行动乘势而上,瞄准推动改革成果制度化、长效化、实效化发力,目的在于推动相关领域改革“形神兼备”,让国有企业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行。
“市场化机制改革一定要持之以恒抓下去、抓出新成效,决不能松懈。”王宏志说。
他强调,对于提升外部董事素质和履职能力,推动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提质扩面,推行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改革任务,要持续深化、久久为功。
值得关注的是,会议信息显示,一些市场化机制改革将向更广更深领域发展。
据了解,下一步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将在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已经全面推行的基础上,在各级管理人员中分层分类落实。同时,国务院国资委明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既要在集团层面率先实施,做到既有制度、又有动作,也要在二三级子企业乃至各级子企业普遍推行、融入日常。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三项制度改革是激发企业活力、提高效率的必然要求。针对当前不同企业进展不平衡、覆盖面不广、穿透基层不够等问题,未来改革将重在追求实效上下功夫,真正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活力。(记者王希、周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