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文物局组织印发《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浙江苍南县国保单位蒲壮所城作为明清海防遗址的重要组成部分,成功入选此次规划名单。

蒲壮所城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明代卫所制时期重要的海防文化遗产,也是见证温州海防发展史、歌颂苍南抗倭斗争史珍贵的历史资料。1996年,蒲壮所城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在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布时,壮士所城、白湾堡、巡检司遗址以及外围七处墩台合并归入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蒲壮所城。

近年来,苍南县文物部门致力于蒲壮所城的保护与利用,陆续完成《蒲壮所城保护规划》编制、“四有”档案建档和壮士所城考古勘探等文物基础性工作;积极落实文物修缮与消防安防工程,重点维修了蒲门所城北段城墙、张琴故居、城隍庙、白湾宫等文物本体和一批文物建筑;有效推进东南城楼布展、VR全景图制作等文物宣传利用工作。文物保护稳步推进,文物利用渐入轨道,社会成效突出。

未来,苍南县文物部门将以此次专项规划为行动遵循,牢固树立“大遗址保护利用”理念,推动《蒲壮所城保护规划》通过省级与国家级评审,深入性开展考古调查与勘探发掘,实现大遗址文物本体与历史环境要素综合性保护,探索数字化的文物安防预警机制,全面推进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同时,与跨区域的明清海防遗址深圳大鹏所城、山东蓬莱水城等加强联动,共同打造展示利用示范带,勾勒明清海防遗址的宏伟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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