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30日电(记者 袁凤梅)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建立文化数字化标准体系、提升科技支撑水平、健全文化资源数据分享动力机制、加强文化数据安全保障、激活智力智库资源等。
文化数字化,是让文化更“活”更火的重要途径,是要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文化产品让老百姓“百看不厌”“惊喜不断”。《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时期末,基本建成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意见》聚焦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对战略路径和步骤作出重点部署,是推动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框架性、指导性文件。近日,新华网文化频道就此对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副总编辑、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分管领导于德江进行了专访。
于德江
新华文化: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将采取什么样的举措来推动《意见》的执行落地?主要的规划方向有哪些?
于德江:“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是《意见》明确的八项重点任务之一,提出“文化产权交易机构要充分发挥在场、在线交易平台优势,推动标识解析与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融合创新,为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确权、评估、匹配、交易、分发等提供专业服务”。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作为国家重点培育的文化产权要素交易市场和国有独资的国家级文化产权交易机构,积极参与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筹建“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
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建设,并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议后,由深圳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报请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由深圳文交所承建“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
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是完全服务于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服务于国家数字化战略,不是独立于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之外的交易平台。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的基本交易原理,不以投资为指向,不是虚拟化的投资炒作平台,而是服务于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生产场景和应用场景搭建的。
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交易的基本原则,参照了碳排放交易所的部分交易原理和国有文化产权指定进场交易规则,完全符合先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是完全建立在统一底层技术基础上,以底层标识技术为技术底座的交易平台,从一开始就力图规避当下各类数字产品的发行和交易中的乱象,希望能对我国数字资产,特别是数字文化藏品交易市场起到引领和导向的作用。
在中宣部文改办、中国公共关系协会文化大数据专业委员会、深圳市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的各项工作正紧锣密鼓开展起来。目前,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的筹建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制度体系建设是“2+N”结构,“2”即《国家文化大数据交易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文化大数据交易规则(试行)》,已形成送审稿并上报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六部委联签意见。
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系统开发是按照《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文化数据交易系统建设方案》推进的。考虑到实际情况,我们对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文化数据交易系统项目建设做了阶段性发展的规划,分三期推进,项目一期基本实现文化数据交易的功能,目前已完成硬件布置、数据传输链路开通、软件系统内测、结算和支付对接,今年年内将正式上线。
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交易主体由授权方/卖方、被授权方/买方和中介服务机构组成。交易标的分为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目前中心已经储备了一批交易标的,各交易主体已经准备陆续进场。
新华文化:请您介绍下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建设的基本情况和系统特点有哪些?
于德江: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以“电商+产权交易+联合分发”为平台模式,支持法人机构和公民个人开设“数据超市”,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打造在国家文化专网下的文化数据生产与应用环境,联通互联网分发。遵循非公开、非连续交易的原则,采用自主报价与点选成交为主、评估价与撮合成交为辅的定价方式,为公共文化机构、高校科研机构和文化生产机构提供注册、认证、委托、交易、结算与交割等全交易链条服务。
文化数据交易系统(一期)充分借鉴了国内已建成数据交易机构的成功做法,结合宣传文化系统实际,体现简洁、实用、高效要求,经对交易系统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的上线测试,验证结论为功能完备、交易程序流畅,满足项目一期使用需求。主要特点为:
第一,强化文化数据交易的公益性和开放性。在交易系统门户首页的显著位置,“守正创新”和“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格外醒目,系统开设“公共数据专区”,以供查询红色基因库和全国性文化资源普查等数据,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关于“公共文化资源数据要依法向公众开放”的要求,同时在“文化数字内容”部分体现公共文化资源数据开发后的交易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第二,优化文化数据交易的便捷性和安全性。交易系统实行“一码通”,即“一主体、一身份、一认证码”。“一码通”的码,即国家文化大数据标识注册中心发放的唯一标识码,交易主体凭码交易,凭码结算,交易程序大大简化。交易主体只需接入国家文化专网,经认证获得唯一标识码,就进入文化数据交易业务流程,所有程序交由系统完成。由于标识码具有唯一性,不会重码,加之每个文化数据也分配到唯一标识码,交易的安全性是有技术保障的。
第三,体现文化数据交易的特殊性和敏感性。交易系统配备了对进场交易的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实施动态监测的技术支撑系统,在提供搜索查询、匹配交易等服务中,对敏感数据、敏感词语、敏感内容实时拦截,不得进入交易。同时,交易系统实时查验卖方的身份注册或认证信息,以及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标识信息,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交易内容,采取暂缓交割等措施,请行政机关认定后再交割、分发。
第四,防范文化数据交易的投机性和危害性。交易系统遵循非连续、非公开交易的原则进行技术架构,对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恶意低买高卖、恶意报价等方式操纵、影响正常市场价格,直接或间接采取类做市商方式开展交易,直接或间接、引导金融机构进行杠杆交易,一段时间内进行大量且连续的交易,使用同一原始数据变相以多种形式多次委托授权或转让,在授权和转让中进行虚假或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委托等可能影响交易价格或交易异常的行为予以重点监控,对情节严重的异常交易行为,果断采取相应技术措施予以提醒以至限制、冻结相关交易。
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真正得到了国家级的授权;真正实现了底层技术统一;不同于现在市场上其他发行平台,而是真正聚焦和服务于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为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提供确权、评估、匹配、交易、分发等专业服务。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基本解决了文化数据的确权问题,搭建了目前比较合理的确价体系,同时与互联网消费平台衔接,为文化数字内容提供多网多终端分发服务。通过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平台,文化数据的授权方/卖方与被授权方/买方可以实现真正便捷高效的对接。
深圳文交所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创新文化数据交易生产环境与应用环境,打造全国统一的文化大数据交易市场标准,推动实现文化数字化成果由人民共享,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