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交叉执行”硬举措 做优营商环境软实力-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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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23 16:57:39
来源:新华网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交叉执行”硬举措 做优营商环境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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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3日,由新华网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城市发展与治理研究院、《信访与治理研究》刊物提供学术指导,北京绿动未来传媒有限公司承办的“2025数字赋能社会治理·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与发展大会”在北京召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交叉执行’硬举措 做优营商环境软实力——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法院打造‘法优暖城’品牌的创新实践”的经验做法编入《法治获得感实践汇编(2025)》。

  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自治区高院关于交叉执行的工作要求,将破解执行难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创新构建鄂尔多斯法院特色“交叉执行”模式,推动执行工作从“个案攻坚”向“系统治理”转变,以司法创新实践破除梗阻、守护公正、护航发展。

  制度“铸剑”,创优全市“一盘棋”。构建起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三统一”架构。在全区率先出台《推进全市法院交叉执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形成“中院统筹、基层联动、跨域协同”的一盘棋工作体系,实现从案件筛选、流程管控到监督考核,构建“全链条、闭环式”管理规范。优化督促执行、提级执行、指令执行、集中执行、协同执行五种方式,因案施策,有力攻克一大批“骨头案”。坚持把精兵强将压向执行一线,推动101名执行干警轮岗交流,为执行工作注入“源头活水”。

  改革“砺剑”,创新解难“一套拳”。严格对标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规范三年提升行动”,创新“三字诀”全面释放改革效能。一是“准”字诀,首创“预交叉执行”机制。在全区首创刚性管理机制精准出击,通过对小标的案件、涉民生案件、涉中小微企业案件的前置筛选,对拟指令执行的案件,由原执行法院在预交叉执行期内限期执行。未结案件则转入交叉执行程序,指令其他法院执行,实现了对执行案件的精准分流与有效督促。二是“破”字诀,构建“关联案件前置核查”机制。依托建成的全市执行案件信息系统,对同一当事人在全市法院的所有涉诉案件进行“穿透式”筛查,彻底打破信息孤岛,让“一边领钱、一边赖账”的失信行为无处遁形。该机制已实现案款协同处理45件,协调金额430.32万元。三是“严”字诀,推出“差异化”追责制度。以执行到位为目的,以保护干警积极性与提升执行规范性为原则,根据原执行法院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或重大过失,实行差异化处理,既划定了规范执行的“红线”,又为依法履职的干警松绑减负。

  合力“亮剑”,创效司法“一张牌”。将协同执行作为攻坚异地案件的核心引擎,建立三级调度机制。对异地调查取证、财产处置、人员控制等关键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督办。全市两级法院不断创新探索,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法院开通“申请人带财终本登记窗口”,进一步规范终本案件管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法院推行“四定工作法”,推动106件预交叉案件取得实质进展。发布十起典型案例及交叉执行追责案例,以正向引导和反向警示的双驱动,推动交叉执行工作走深走实。

  鄂尔多斯法院以“交叉执行”为着力点,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了强劲动能。执行核心指标全面跃升。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执结案件3.77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21.78亿元;案款发放率91.53%,发放周期缩短至2.6天;通过交叉执行模式处理案件14778件,成功攻克1498件“骨头案”,执行效率同比提升20%。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审限内结案率等多项核心指标持续位居自治区前列。营商环境获得感切实增强,司法公信与社会认可度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对司法公平、效率的信心显著提升,“法优暖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品牌更加响亮。

【纠错】 【责任编辑:陈延特 向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