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年(1988.07)-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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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9/02 16: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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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年(198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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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小年(1988.07),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党员,获评淮安市“优秀女检察官”,荣记个人嘉奖、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拍摄《传承倍增力量》《西花厅的海棠花又开了》等红色景区宣传片,被多家省级以上媒体采用、最高检微信公众号转发。参与制作普法微视频10余部,获评省级以上新媒体奖项6个,其中创意拍摄的全国首部预防校园欺凌原创公益MV《青春需要温暖》获评多项国家级奖项,在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活动中向全国中小学生播放。编导《宝贝自护歌》,并陆续参与拍摄预防校园欺凌MV《青春需要温暖》、检察形象宣传片《大道至检》,让更多优质普法作品进入商场、学校、公交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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