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封署名为“西安老人”的特殊信件寄到了阳光保险。这封信来自一位86岁的老人家,文字质朴但却饱含父辈对子女的深情与爱。
各位领导和全体同志:
你们好!工作忙吧!
我是阳光保险西安分公司惠军的父亲,今年86岁。自单位离休后一直在家养老。因几年前患过脑梗留有后遗症,走路有些不方便,其他尚可。
感谢你们崇老向善的爱心,多年来每年每月都给我寄来赡养津贴,特别是去年在我生日之际,还给我送来一个高档的多功能洗脚盆。你们这种崇高的敬老、爱老精神和善举,使我非常感动和感激。
在这里,我衷心祝愿你们的事业蒸蒸日上。祝愿在为人民的保险岗位上爱岗敬业的阳光人,再创辉煌阳光。
祝你们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西安老人:惠永建于家中
对“人”的关爱,在阳光保险二十年的经营过程中贯穿始终。信中提到的“父母赡养津贴”,就是这一关爱理念的常态化实践。
2010年,在一次员工座谈会上,当听到一位年轻员工说自己在外打拼,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家里年迈的父母和他们的生活时,阳光保险集团创始人、董事长、CEO张维功深受触动。随后,张维功提出该公司要为入司3年以上、父母一方年龄在60岁以上的员工每月发放“父母赡养津贴”。
这项福利的特别之处在于,钱不是发到员工的账户,而是发到员工父母的账户。这个动作看起来容易,但要实现却存在着诸多困难:一是要给没有劳动关系的人发钱,需要开发一套独立的人力系统,意味着成本的大幅增加;二是银行卡不统一,增加了支付难度;第三是税务处理十分复杂。
面对执行人员的不解与疑问,张维功说:“对于一些比较贫困的地区,几百元钱可能意味着一个月的柴米油盐,或者一个月的肉蛋奶。员工父母收到这笔钱,才会真切了解到他们的孩子是在为一家什么样的企业服务,他们甚至会比公司的领导更关心自己的孩子有没有在这家公司认真工作。这么做虽然会麻烦不少,但从人的感受上来看显然意义是不一样的。”
“不要总向员工要忠诚,要多想想能为员工做什么。”这是张维功常讲的一句话。在他的推动下,阳光保险设计了一系列“一点点不同”的员工关爱计划,并持续不断进行着完善。2012年,阳光保险将“父母赡养津贴”覆盖面扩大到整个营销员队伍;2017年,又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员工“父母赡养津贴”标准上调到300元和500元。
截至目前,累计为7万名员工及代理人父母发放了赡养津贴。
每个月准时到达的关爱,通过一种超越雇佣关系的情感将企业与员工家庭联结得更加紧密。“追求利润最大化是金融企业的天然属性,但有些‘成本’是不能省的。”阳光保险坚定地认为,“员工才是企业发展最大的财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