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宜丰县竹产业发展重点乡镇,潭山镇拥有14.82万亩毛竹林资源,占全县毛竹林面积的16.99%,生态禀赋得天独厚。近年来,镇人大主席团锚定乡村振兴总目标,立足本地资源优势,把推动笋竹产业发展作为履职尽责的核心抓手,通过出台《潭山镇笋竹林资源发展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构建了“科学决策—制度保障—监督落地—群众受益”的完整工作链条,走出了一条人大助推特色产业发展的新路径。
一、问计于民凝共识:以基层民主立法筑牢产业发展制度根基
笋竹产业是潭山镇的富民产业、生态产业,但长期以来存在林地分散经营效益低、采伐监管不规范、产业扶持政策碎片化、群众经营热情不高等问题,制约了产业提质升级,与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竹产业目标不符。镇人大主席团紧扣党委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把制定针对性管理办法作为破局关键,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推动制度出台。
深入调研摸实情
2025年,镇人大主席团组织12名县、镇人大代表,联合林业站、农业农村办等部门,历时1个月对全镇的笋竹林资源开展全覆盖调研,走访林农320余户、林业经营大户23家、竹加工企业24家,收集各类意见建议76条,梳理出“分散经营议价能力弱”“采伐审批流程不规范”“技术服务不到位”“同质化竞争能力弱”“笋竹产品低端多品牌少”等5大类21项具体问题,为《办法》制定打下坚实实践基础。
广开言路聚民智
为学习先进经验,镇人大组织代表、林业经营大户专程赴福建永安考察笋竹产业发展模式,借鉴当地统一经营、标准化管理的成功做法。考察归来后,先后组织5次专题座谈会,邀请福建种植专家、县林业局技术人员、村“两委”干部、林农代表共同研讨,针对林地流转、收益分配、监管责任等核心问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初稿形成后,先后3次广泛征求意见,累计收到修改建议42条。修改成熟后向镇党委作了汇报,并经镇人大表决正式实施,确保《办法》既符合上级政策要求,又贴合潭山实际、反映群众意愿。
协同联动凝合力
在《办法》制定过程中,镇人大主席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向镇党委汇报工作进展,重要条款提前与政府部门沟通对接,确保立法方向不偏、举措可行。通过“人大牵头、部门参与、群众献策”的工作模式,既打通了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又充分调动了各方参与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形成了推动笋竹产业发展的强大共识。尤其是各村的积极性得以彻底激发,每一次调研、座谈、征求意见,都得到村“两委”干部、林农、企业老板的大力支持,听到了许多很有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二、制度赋能见实效:以精准施策推动笋竹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办法》实施以来,潭山镇笋竹产业发展逐步走上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轨道,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改革探索迈出新步伐
在《办法》总体框架指引下,全镇各村结合林地资源禀赋与发展实际因地制宜细化落实举措。其中,茜槽村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首批试点村,创新探索将“边角”林地统筹起来,统一经营,采取“分利不分山,利润三七分成”的经营模式:由村集体整合农户分散林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有效破解了过往林地碎片化经营带来的管理成本偏高、抗风险能力薄弱、矛盾纠纷多等痛点难题。同时,依托《办法》构建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全镇进一步明晰采伐标准、经营规范、监管责任与追责机制,2025年违规采伐案件同比下降62%,竹林生态资源得到切实守护。试点成效充分显现:茜槽村林农将分散林地交村集体统一经营后,每亩竹林管理成本下降30%,鲜笋、竹材收购价格平均提高15%,村民人均年增收790元,探索出了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潭山经验”。
产业发展实现新突破
在《办法》政策指引下,全镇笋竹产业发展动能持续增强。目前全镇已建成毛竹丰产林2.53万余亩、笋竹两用林938亩、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253亩,毛竹丰产林每亩增产竹材500斤,笋竹两用林鲜笋亩产超1000斤,资源效益提升25%。产业集聚效应逐步显现,现有竹产业合作社23家、毛竹深加工相关企业24家,年加工毛竹510万余根,打造出“花汐”“如友”等知名竹筷品牌,产品远销广东、浙江、上海等地,尤其是一些新产品借着“宜品出海”的契机远销韩国、日本、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年销售额近2000万元,全镇竹产业年总产值达5.3亿元,初步形成了从种植、加工到销售的完整产业链条,在全县的竹产业发展中占有一席之地。
群众增收得到新提升
产业发展红利持续惠及广大群众,全镇竹产业直接带动就业超1100人,林农人均从竹产业获得的年收入达8600元,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8%。除直接经营收入外,村集体通过统一经营林地获得的收益,优先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2025年全镇16个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平均增长21%,其中茜槽、院前、洑溪等村集体经济收入突破50万元,实现了“产业兴、集体强、群众富”的多赢局面。
三、履职担当显本色:以代表作用发挥激活基层治理内生动力
潭山镇《办法》的出台和实施,是宜丰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更充分彰显了人大代表在基层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当好民情民意的“收集员”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最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在《办法》制定过程中,各级人大代表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把林农的“急难愁盼”转化为制度设计的具体内容,确保政策精准对接群众需求。近年来,镇人大深入贯彻《代表法》,从“两个联系”延伸建立了“代表联系户”制度,每名代表固定联系10-15户林农,每月至少开展1次走访,用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基层人大立法联系点”平台,累计收集各类产业发展相关意见建议120余条,真正做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当好政策落地的“监督员”
镇人大主席团把《办法》实施情况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每年组织代表开展2次专项视察,针对竹林资源保护、政策资金使用、产业项目推进等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先后提出“加大丰产林改造扶持力度”“完善竹材运输绿色通道”等监督建议16条,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8项,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同时,人大代表主动参与竹林采伐监管、纠纷调解等工作,2025年参与调解涉林纠纷23起,调解成功率达100%,有效维护了林业生产秩序。
当好产业发展的“参谋员”
人大代表中有不少林业经营大户、产业带头人、技术能手,在产业发展中充分发挥“智囊团”作用。针对笋竹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代表们主动邀请专家开展种植技术培训12场次,培训林农680余人次;针对品牌建设短板,代表们提出“整合区域品牌、统一质量标准、拓展线上销售渠道”等建议21条,有效提升了潭山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下一步,潭山镇人大将继续聚焦笋竹产业发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不断完善《办法》配套政策,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职能作用,推动潭山笋竹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让“小竹子”真正成为富民兴镇的“大产业”,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基层人大力量。(冷乐辉 丁友发 王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