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5月15日发布消息,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要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将自2026年11月16日起施行。
该办法是中国证监会监管的衍生品行业首部部门规章,进一步明确了衍生品市场的主要制度规则,对于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衍生品市场风险,促进衍生品市场稳步健康有序发展,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衍生品交易在管理风险、配置资源、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根据消息,办法规定的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的交易。办法对衍生品交易和结算、衍生品交易者、衍生品经营机构、衍生品市场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定。
办法明确了衍生品市场管理风险、配置资源、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定位。明确参与衍生品交易及相关活动的各方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禁止通过衍生品交易实施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交易者保护,明确交易者适当性标准,对衍生品交易提出账户实名制要求。
在加强衍生品经营机构监管方面,办法明确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要求,规定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申请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应当符合最近6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等行政许可条件,同时规定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可以调整净资本最低限额,为根据监管需要对相关机构提出更高要求预留空间。
根据证监会消息,自办法施行之日起,各相关主体开展衍生品交易及相关活动,应当符合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新增业务,存量业务到期了结;衍生品交易业务行政许可的具体实施安排,中国证监会将另行予以明确。(记者刘羽佳、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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