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治理要紧跟毒情变化,有效应对滥用物质带来的现实危害和潜在威胁。
贩卖止泻药会违法吗?第三十九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相关部门以案说法给大家提了醒。
复方地芬诺酯是一种常用的止泻药,但因其具有成瘾性且成瘾后难以戒断、大剂量服用会导致严重后果,已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日常生活中,有不法分子为牟利违规出售该药,被法院认定构成贩卖毒品罪。这些案件的判决,彰显了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态度,更向全社会警示,管制类药品使用不能逾越法律红线。
近年来,我国禁毒工作取得的成就令人瞩目,毒品问题治理能力稳步提升:2025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2.7万起;新发现35岁以下青少年吸毒人数同比下降41.6%;戒断三年以上未发现复吸人员同比上升2.7%。与此同时,禁毒工作面临新挑战。例如,毒品滥用结构发生明显变化,新型毒品及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问题突出。有地下加工厂非法制售含成瘾性物质的“上头电子烟”,其滥用群体主要为青少年,社会危害大。
毒品治理要紧跟毒情变化,依法、及时将发现有滥用危害的成瘾性物质纳入管制,有效应对滥用物质带来的现实危害和潜在威胁。不久前,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将二氟乙咪酯等1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这意味着增列的16种物质,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毒品,有利于及时防范和遏制滥用蔓延。
对于毒品犯罪,唯有高悬法治利剑,坚持严打严惩立场,才能形成有力震慑。遏制毒品蔓延、净化社会环境,必须始终保持对涉毒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在执法端,公安禁毒部门统筹境内境外两条战线、网上网下两个战场,深入开展“清源断流”专项行动,破获系列案件,捣毁毒品走私运输通道,全链条缉毒执法效能显著增强。在司法端,对毒品犯罪重拳打击,特别是对涉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案件从重处罚,让犯罪分子受到严厉法律制裁,以严格司法更好守护群众安全、社会安宁。
毒品治理既要事后打击、帮教矫治,更要向前一步,在源头预防上下功夫。实践中,有涉毒案件暴露出行业监管漏洞等问题,有的药店工作人员利用职业便利实施毒品犯罪,甚至向未成年人贩卖麻精药品,社会危害较大,存在较高再犯罪风险。对此,人民法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在依法惩治毒品犯罪的同时,合理适用从业禁止消除再犯罪风险,还结合公开庭审、司法建议联动行业监管落实源头治理,实现以案释法、全域整治的良好效果。
禁毒之路任重道远,唯有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方能守住平安底色。从基层社区的隐患排查、精准宣教,到网络空间的生态净化、风险封堵;从行业领域的严格监管、源头管控,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正向引导……禁毒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人人自觉远离毒品、积极参与禁毒,拥抱平安健康的幸福生活,才能汇聚起全民防毒、全域治毒的磅礴力量。(魏哲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