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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9/ 07 20:17:44
来源:新华网

股东违规减持 股价异常波动 我乐家居先收监管函后被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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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8个交易日涨停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603326 .SH,以下简称“我乐家居”)发布公告称,部分股东于9月7日收到来自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

    相关公告显示,公司获悉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于9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超比例减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前述股东立案。

    此前,我乐家居股价自8月28日至9月6日区间连续8个交易日涨停,9月6日涨收于16.13元,累计上涨幅度为114.21%,同期上证指数累计上涨幅度为3.07%。

    按相关要求,我乐家居发布公告提示,该公司股票短期涨幅严重高于上证指数,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情形,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在收到《立案告知书》前,我乐家居曾连续收到来自上交所的《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等多份函件。函件的关注内容均围绕着我乐家居的股东违规减持情况展开。

    9月6日晚,我乐家居核实后表示,2023年6月30日公司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合计持有2244.04万股,总持股比例7.1124%,是我乐家居的第三大股东。

    9月6日收盘,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降至4200股,持股比例为0.0013%。期间,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440,408股,减持比例7.1124%,并买入4,200股。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述股东作为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应当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股票。公司相关股东的减持行为已涉嫌违反上述规定。

    同日,我乐家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缪妍缇、汪春俊回复表示,截至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其实,此次减持操作并不是上述股东的首次违规行为。

    2021年1月,于范易控制的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4.89%变为5.42%。在持股累计达到5%时,未按规定及时停止增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反而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超比例增持分别为0.15%、0.34%,构成违规“举牌”。

    当年9月,江苏证监局就此向于范易等下发了监管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在这则公告的末尾,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收到上述决定书后表示,服从江苏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同时将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证券账户的管理,加强与上市公司及监管部门的事前沟通,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半年报数据显示,我乐家居上半年实现总营收7.36亿元,同比增长3.53%;归母净利润0.60亿元,同比增长48.26%;扣非归母净利润0.44亿元,同比增长68.47%。(刘帅)

 

【纠错】 【责任编辑:赵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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