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记者朱高祥、刘硕)记者12月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与司法部日前联合印发《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工作规定》,推动构建检察机关现场阅卷、异地阅卷、线上阅卷“三位一体”的律师阅卷全场景保障机制,更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根据规定,现场阅卷是指律师到办理案件的检察院,现场查阅、摘抄、复制其所代理案件的案卷材料。异地阅卷是指律师在其注册地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其代理的其他地区同级别办案检察院的案件电子卷宗。线上阅卷是指律师通过互联网向办案检察院申请查阅、摘抄、复制其代理案件的电子卷宗。
规定明确,要以现场阅卷为主、其他方式阅卷为辅。律师代理的案件,均可以现场阅卷,异地阅卷和线上阅卷作为现场阅卷的补充。案卷材料制作有电子卷宗、适合通过互联网传输的,可以申请线上阅卷。不适合通过互联网传输电子卷宗的,可以申请异地阅卷。
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这份规定明确了律师可以通过异地阅卷、线上阅卷方式查阅、复制、摘抄案卷材料。这两种方式,无论是办案的检察院,还是律师注册地检察院,都增加了许多工作量,体现了检察机关自我加压,切实、真正方便律师,保障律师阅卷权利的主动担当;可以让律师不用为了阅卷而专程跑到异地的办案检察院,节约律师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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