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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8/ 22 09:08:03
来源:证券时报

数据确权法律空白需填补 多地积极探索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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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数字经济和信息社会的核心资源,数据被誉为新时代的“石油”。

  日前发布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1)》显示,我国大数据产业规模快速增长,从2017年的4700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1.3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30%。

  但要看到,数据确权作为数据交易和流通的前提,当前仍面临诸多困境。有专家表示,当前数据虽然数量巨大,但权属不清、价值不明,只有实现确权、流通后,才能转变成可以量化交易的经济资产。

  多位受访专家建议,可在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完善数据确权相关立法。并通过实践,探索出具有普适性的确权规则。

  数据确权仍存法律空白

  为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相关政策陆续出台,《“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发展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提出,探索“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交易范式。

  近些年,《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也陆续出台实施。但是,“在数据确权、数据流通等环节,支撑性的法律法规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研究院院长助理、博导、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向记者表示。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振煜、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安全认证专家白宇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致表示,近年来,虽然数据相关立法增多,但未对市场交易主体义务进行明确、细致的规制,使得市场交易主体无法清晰识别其自身的合规义务与责任。

  同时,“数据的事前确权成本过高,数据的共同生产特征、互动性和流动性,使得在现实中难以在不同主体之间清晰划定数据权属。”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规业务部管理合伙人宁宣凤向记者表示,以实践中的智能交通为例,联网汽车所收集的道路、交通和驾驶行为数据究竟归属汽车所有人、汽车使用者、感应器制造商,或是建造道路的政府,至今远没有形成共识。

  “即便能够界权,也无法明确数据权利的具体内容。企业实践中发现,数据并不能直接套用有体物的保护规则,将数据权属想象为对数据的所有权。在法律无法对数据进行精确权利划分的情况下,解决问题的关键或许应从权属转向更加具体的行为规制——何人享有何种权利。”宁宣凤指出。

  对此,宁宣凤向记者表示,制定出台数据权益相关法律和政策需要以完善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数据要素按照持有主体的不同,划分个人信息、企业数据以及公共数据三类,在不同类型范围内,再进行一般、重要、核心三等数据级别的划分。在个人信息权益范围内,充分保障个人的权利;在商业数据权益范围内,保障数据衍生权益,如竞争性利益、财产性利益、知识产权等,同时推动建立数据交易所和数据交易规则;在公共数据权益范围内,打造公共数据资源池,优化公共数据开放目录,不断探索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的经济模式。

  吴沈括建议,可在金融数据、医疗健康数据、汽车数据等具体场景中验证数据确权规则设计,并进一步发展和提炼出具有普适性的确权规则。

  数据确权加快试点

  在宁宣凤看来,数据交易所,构建起了数据交易市场的物理载体,围绕数据交易、流通和开发利用,推动制度建设和服务创新,更好激发市场供需两端积极性、更深度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快推动数据要素价值转化。

  随着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贵阳等地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建立数据交易平台。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全国已建立30余家数据交易所,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均已建立或筹备建立全国性数据交易平台。

  然而,大数据的经济价值未得到深度挖掘、资产属性尚未充分体现的问题还有待解决。北京金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范文仲表示,当前数据虽然数量巨大,但权属不清、价值不明,仅能算是社会资源,只有实现确权、流通后,才能转变成可以量化交易的经济资产。

  针对最基础的数据确权难题,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唐建国向记者表示,根据《数据安全法》第33条,“从事数据交易中介服务的机构提供服务,应当要求数据提供方说明数据来源,审核交易双方的身份,并留存审核、交易记录”,数据交易服务商作为提供数据确权服务的重要主体,可进行更多探索。

  唐建国指出,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下称“北数所”)在去年9月上线的IDeX系统,实现了为上架交易数据产品登记的功能;而去年11月发布隐私计算数据资产凭证,则体现了信息不可修改的区块链特征。

  除此之外,日前正式揭牌的北数所数据资产登记中心,依托区块链等技术搭建起数据资产登记平台,发布数据资产凭证及数字交易合约,实现了数据资产唯一性确权。

  而深圳数据交易有限公司(下称“深数交”)从制度标准建设、规则流程设计和技术服务保障三方面提出一套解决方案。

  深数交副总经理王腾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围绕数据资产评估、安全分级分类、数据权益保护等要素,深数交制定出台一系列制度标准,构建数据持有权、加工使用权、经营权分置的数据交易服务体系,建立企业、律所、政府、数据交易平台多元共治的交易合规监管机制,确保数据合法合规,保障各方权益。

  而在技术保障方面,王腾表示,深数交依托隐私计算等手段,探索将数据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数据使用权价值。(记者 郭博昊)

【纠错】 【责任编辑:李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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