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记者张千千、李延霞)记者1月30日从中国银行业协会获悉,中国银行业协会制定了《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试行)》,建立催收行为规范,强化外部机构规范治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指引对催收时间、合理频次、联系信息获取渠道等多个长期困扰行业的模糊敏感问题进行了明确,设立了量化标准和具体定义说明;细化了催收行为规范,包括催收记录规范、电话催收规范、信函催收规范、外访催收规范、催收人员告知规范及权属关系转移告知规范;明确了催收禁止行为,设立催收管理红线。
围绕外部催收机构管理,指引实行白名单制管理,要求会员单位在官网等渠道对委托催收机构实行公示制度;要求建立合理的考核机制,通过考核指挥棒,提高会员单位对外部催收机构和催收人员的合规催收约束力;明确了外部催收机构禁止事项,设立了相关红线;结合第三方互联网助贷业务快速发展态势,研究最新监管指导方向,新增了互联网平台催收行为约束条款。
此外,指引加强催收业务内控管理,要求全面提升机构内部管理能力,实现“治管结合”;结合催收工作热点,鼓励自主催收、推动技术创新、加强黑灰产治理;加强自律管理,推动外部催收机构违法违规信息共享、联合打击逃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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