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正式落地。
中国证监会发布消息称,为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新“国九条”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4〕47号)部署要求,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认真总结监管经验,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修订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制定了《关于实施〈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实施公告》)。本次《办法》的修订进一步完善了期货公司监管的主要制度规则,对于强化期货公司监督管理、规范期货公司行为、防范期货公司风险、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对此,中信期货总经理王小果表示,行业翘首以盼的《办法》适时修订出台,对于期货行业优化自身功能性定位,推进业务转型升级,提升行业整体经营质效和稳健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守正创新 规范发展期货交易类业务
自2000年期货行业步入规范化发展以来,期货公司稳健推进对客代理交易和结算功能,期货市场服务产业的风险管理和资源配置功能持续深化,在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业务试点的方式逐步打开风险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创新业务空间。此次《办法》修订全面呼应了《期货和衍生品法》对期货公司业务牌照的重新分类,将衍生品业务、期货做市业务、期货资产管理业务以交易类业务的定位整体融入期货公司经营范围,从而有效提升期货公司服务实体产业的综合化能力和自身资产负债表的使用效率,推动期货公司向更加成熟的金融机构转型。同时,《办法》强化了期货公司对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管控义务,要求期货公司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应当覆盖各子公司、各分支机构,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境内外子公司发展,促进其通过开展行业特色的期现结合业务和全球市场风险管理业务,更好地帮助行业在境内外市场打通服务实体经济“最后一公里”。《办法》充分体现了推动期货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导向。
防微杜渐 以底线思维筑牢稳健经营的基石
在制度化推进期货公司功能发挥的同时,《办法》不遗余力地同步推进对期货公司经营治理的全过程监管,强化期货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合规展业经营,确保期货行业的功能发挥在聚焦主责主业和稳健经营的前提下运转。一是细化业务准入门槛,对资源禀赋要求更高的交易类业务提出了分层递进的准入要求,以确保行业机构在自身经营能力相匹配的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二是全面强化对期货公司股东和公司内部治理的要求,在总结近年来金融行业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对期货公司内控治理的独立性、审慎性、全面性、科学性提出了更加细致全面的要求,确保公司的内控治理水平能够匹配业务发展的速度;三是健全期货公司的业务规则,全面覆盖了公司各项业务开展应当遵守的业务初衷和导向性要求,与既有的业务监管规则和自律规则形成良好衔接。上述制度安排将有效引导期货公司聚焦主责主业、错位发展,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实现经营发展的长期稳定性。
行稳致远 期货行业迎来高质量发展机遇
如果说《期货和衍生品法》奠定了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期货市场的功能定位和战略目标,那么《办法》的修订出台则为期货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明确路径。期货公司未来将迎来高质量发展的机遇期,通过专业化、综合化的行业特色服务,深化服务实体经济,不断发挥自身的功能。
作为行业机构的一员,中信期货将继续牢牢坚守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不折不扣地落实《办法》各项要求,丰富服务实体产业的工具箱,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同时强化内控管理,提高风险应对和处置能力,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不断筑牢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