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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11/ 28 07:13:15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个人养老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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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经数十年探索,终于进入落地实施阶段,将深刻影响人们生活——

  11月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标志着社会关注已久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11月18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34家机构拿到首批“许可证”。

  随着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加快发展,建立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业内人士指出,个人养老金的推出,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民生举措。

  那么,个人养老金制度有何特点?将如何惠及普通百姓?记者就这些社会关注的问题进行了采访了解。

  个人养老金是什么,有啥好处——

  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

  个人养老金来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5部门不久前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根据《实施办法》,此次出台的个人养老金新政呈现3个特点:

  一是政府政策支持。按照《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每年缴费上限为1.2万元,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人社部、财政部未来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年11月初发布的《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提出,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对缴费者按每年1.2万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降为3%。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认为,个税优惠将引导和鼓励人们参与申办个人养老金,增强自我保障意识。特别是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原来的7.5%降为3%,国家用“真金白银”提高了群众的受惠程度。

  二是个人自愿参加。《实施办法》提出,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47亿人。这意味着,这些参保居民都可以自愿申办个人养老金,且不受就业形态、地域、户籍限制。

  根据《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参加人的个人缴费全部归集到个人资金账户,完全积累。达到领取个人养老金年龄等条件后,可以自己决定是按月还是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自由支配使用。

  三是市场化运营。《实施办法》提出,参加人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个人养老金产品应当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基本特征。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把金融机构都动员起来,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消费者选择权广了,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说。

  为什么需要发展养老“第三支柱”——

  老年生活更有品质更有保障

  中国有句俗话:“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这句话阐释了投资风险分散原理,对养老金同样适用。

  1991年,国务院下发《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

  数十年来,中国不断创新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

  从整体上看,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属于公共养老金,由国家、单位、个人共同承担。截至今年3月末,累计结存超过6万亿元。第一支柱立足于保基本,体现社会共济,目前发展相对比较完善,已经具备了相对完备的制度体系,覆盖范围也在持续扩大。

  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出台,支持相关企业建立企业年金。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开始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第二支柱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国家给予政策支持,主要发挥补充作用。截至今年3月末,参加职工约7200万人,积累基金4.5万亿元。

  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金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个人养老金是国家关于第三支柱的制度性安排。在此之前,延税型养老保险、养老理财产品、养老目标基金等业务试点已经取得了一些经验。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发布,宣告中国个人养老金制度建立,此次《实施办法》则意味着该项制度开始正式落地实施。

  “《实施办法》将此前碎片化的试点整合成为统一、正式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险结构性改革的一个重大进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田辉说,该制度将使参保居民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可以更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险需求,实现老年生活更有品质、更有保障,未来将深刻影响人们生活。

  从需求端看,更多人群正在产生多样化的养老保险需求。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年9月发布的消息,去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老龄协会编印的《奋进中的中国老龄事业》预计,2035年前后,中国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1/4,2050年前后将超过1/3;另据国家统计局今年初发布的数据,目前全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到2亿人左右。

  业内专家认为,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和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加快发展,一方面呼唤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推动人们不断深化对社会变迁和人口发展规律的认识,做好个人养老金资产配置。

  怎么管好用好养老“钱袋子”——

  提升金融素养,形成健康可持续的养老理财理念

  11月18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商银行、农银理财等34家机构拿到首批“许可证”。各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推出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这些产品有何特点?从产品属性看,这些产品都有长期稳健属性,更加适合具有中长期养老资产规划和养老保障需求的人群。从风险偏好看,储蓄存款、商业养老金保险具有保本保收益的特性,更适合风险偏好较低的投资者;理财产品、公募基金产品具有不保本保收益的特征,适合风险偏好相对较高的投资者。从应对长寿风险看,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公募基金有助于财富增值,年金保险作为具有终身领取的选择方案,有助于解决长寿风险问题。

  董希淼认为,养老理财旨在引导参加人形成健康可持续的养老理财理念,对养老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参加人应根据自身养老需求、资金情况、风险偏好等选择产品。

  “个人养老金制度将以税收优惠撬动第三支柱,带动个人养老金融行业蓬勃发展。”平安养老险党委书记、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甘为民说,平安养老险正以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为契机,参与行业平台系统对接,加快个人养老金产品、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产品、个人长期金融产品等上市产品准备,启动个人养老金服务专区建设,并大力开展政策普及宣传。

  记者注意到,目前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机构已在其App上开辟养老金融板块,并通过页面广告位宣传个人养老账户开立的相关金融知识。

  多名专家认为,个人养老金是一项关联性很高、涉及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制度,落地只是第一步,其成功依赖于各方努力。

  田辉认为,对个人来说,因为承担了更多选择权、决策权,要对自身偏好、需求有清醒认识和长远规划,“需要大众尽快提升自身金融素养,建立起正确的投资观念”。对金融机构来说,由于承担了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等角色,应推出满足多样化需求、方便快捷的产品,让老百姓看得懂、用得上,负责任、高效率、低成本地管好用好参加人的养老“钱袋子”。对政府职能部门来说,要总结好试点城市经验、做好风险管理、逐步推广,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逐步提高缴费上限等,提升普惠性,让这个制度惠及更多人群。

  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机构名单

  ■ 商业银行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

  ■ 理财公司

  工银理财、农银理财、中银理财、建信理财、交银理财、中邮理财、贝莱德建信理财、光大理财、招银理财、兴银理财、信银理财(彭训文)(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纠错】 【责任编辑:张樵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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