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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美星实控人涉嫌股票操纵 拟被市场禁入10年
2021-12-06 10:00:40 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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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5个多月后,新美星(30050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德平涉嫌操纵自家股票的调查结果公布。

  12月5日晚间,新美星公告,何德平收到证监会11月15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决定,就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对何德平及其他四位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4783.6万元,并处以1.44亿元罚款,其中,何德平及其中一位当事人承担50%罚款即7175.3万元;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何德平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证监会拟决定对何德平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近年来,随着证券监管力度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涉嫌操纵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违规的违法成本越来越高。”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表示,“就本案而言,上市公司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将受限,还有可能引发投资者索赔。”

  何德平涉嫌操纵自家股票的一大原因是,其所持新美星限售股于2019年4月26日解禁后能够获得好的回报。

  公告披露,何德平操纵自家股票的过程通过三步完成,即大量买入、集中拉升以及集中卖出。

  自2018年9月26日开始,何德平及其他当事人涉嫌控制的账户组持续大量买入新美星,至2019年2月28日期末持股量为期初持股量的38.71倍,持股显著增加。在此期间,新美星股价累计上涨12.57%。

  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4月3日,账户组集中拉台新美星,期末持股量较期初增加124.23%,持股量涨幅较大。在此期间,新美星股价累计上涨36.46%。

  2019年4月4日至6月26日,账户组集中卖出新美星。在此期间,新美星股价下跌13.36%。

  此外,操纵期间,涉案账户组还多次实施盘中拉抬和对倒,并反向卖出获利的行为。整体来看,2018年9月26日至2019年6月26日,新美星股价上涨33.11%。在此期间,账户组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集中交易新美星,影响股票交易价格,盈利4783.55万元。

  另一方面,何德平还涉嫌信息披露违法。公告显示,在新美星2016年4月上市前,海得泽广代何德平等持有新美星80万股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1%。上市后,该部分股票继续由海得泽广代持,海得泽广自2017年12月19日开始减持新美星股票,至2018年12月27日减持完毕。

  中国证监会认为,何德平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如实告知上市公司有关持股情况,导致新美星在相关公告中均未披露相关情况,何德平的行为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对于实控人将被处罚,新美星表示,拟处罚决定仅涉及何德平个人,不涉及公司资金,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活动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等方面造成重大影响,不涉及相关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不过,新美星亦提示可能面临两大影响。首先,再融资受限风险,如控股股东受到中国证监会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作出的行政处罚,在行政处罚决定后3年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发行可转债受限;其次,重大资产重组受限风险。

  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何德平直接持有公司9398万股,占总股本31.7%;何云涛直接持有6868万股,占总股本23.17%,何德平、何云涛系父子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何德平还持有建水县德运企业管理54.5%的股份。

  从二级市场看,新美星股价在去年10月触及12.05元的阶段高点后,开始震荡下跌,并与今年2月9日触及5元/股的阶段低点,截至目前,相比阶段高点累计下跌40%,最新报收6.45元/股,总市值19亿元。(曹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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